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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上拿钱
日前,记者从天津市财税部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将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金融企业一般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税收政策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金融企业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规定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按照政策,银行等金融企业对其发放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可对其中的关注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分别按照2%、25%、50%和100%的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予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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